-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3,000.00 包合计:189,6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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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食堂劳务外包 | 189,600.00 元 | 1(项) | 189,6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2-30 14: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0290
- ******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
- (一)交付时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定后7天内相关配置人员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正式开始服务。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根据采购人指定的考核要求实施考核及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保险、服装、工资等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每服务期满1月,经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认的价格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外包服务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丁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