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对其“二厂总装激光AGV更新改造项目(重新采购)”项目实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二厂总装激光AGV更新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二.项目编号:DFPV-P-2024-240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资产负债率<100%。
(3)业绩要求:供应商为AGV生产厂家且具备磁条AGV的生产能力,具有1个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将在评审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审小组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审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⑤******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⑥******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⑦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5)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七. 付款方式:
******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与卖方(中选人)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银行承兑(承兑期限为3个月);未超过10万元则以全额现金方式支付。
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单据,经审核无误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税率为13%。
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六十(60%),在设备到达现场并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验收标准在甲方现场完成最终验收并交付生产使用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支付用单据,
经审核无误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最终验收报告正本一份;
-乙方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百分之七十(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税率为13%。
5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且保证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质保金支付申请并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期期满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
八.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12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咨智采平台(******/)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启时间: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东咨智采平台”,进入“开启室”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操作情况。
十四. 评审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东风乘用车公司5号门内厂区采购部101会议室
十五.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十六.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咨智采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十七.保证金:0元
十八.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咨智采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咨智采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
商务联系人:刘文涛
电话:******
邮箱:******
技术联系人:赵振伟
电话:******
邮箱:******
二十. 采购人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联系人:余巍玲
电话:******
电子邮件:******
二十一.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二.候选人公示媒体:东咨智采平台(******/)。
二十三.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咨智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咨智采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咨智采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东咨智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咨智采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DF)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
******/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86641C54866A4AD08F5BFAA3E828DF89
已办理企业CA的供应商,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十四. 平台技术支持:供应商在使用东咨智采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加密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咨智采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咨智采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二十五. 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