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202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长沙经开区202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 | 项 | ******.19 | ******.19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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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服务统筹协调工作。(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6)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下选项之一: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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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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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勘察:勘察单位的资质须满足以下选项之一: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设计单位的资质须满足以下选项之一: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1人,市政设计负责人 1人,建筑设计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 1人,负责人不允许变更。以上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各负责人不允许兼任。①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投标人拟任建筑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投标人拟任市政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④投标人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1)要求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4.合同分包: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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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 ************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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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委员会 |
联系人:朱启和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电 话:0731-****** ****** |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8楼(山东商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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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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