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一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5]72号)及密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预算评审及履行程序并拨付资金的请示》(密交政呈[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构成,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密山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共包括54条路段,路线全长218.837公里。本项目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三级公路里程28.679公里,设计速度 30km/h,一般路段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四级公路里程189.643公里,设计速度 20km/h,一般路段四级公路路基宽度采用5.5米。本项目极少部分路段路基宽度采用 7.0/8.0/9.0/12.0米。本项目路面结构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新建小桥6座90.24延长米,涵洞 169 道1489 延长米。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67 道盖板涵 102 道。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密山镇、兴凯湖乡、知一镇、二人班、当壁镇、杨木乡、裴德镇、太平乡、和平乡、富源乡、白鱼湾镇、柳毛乡、兴凯镇、黑台镇、三人班。)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
里程(km)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
A1 |
泉水-靠山 Y******2 |
8.613 |
258,591,922 |
东方红三组-东方红村C******2 |
4.434 |
||
新忠村四组-新忠村三组 C******2 |
2.683 |
||
新忠村-泉水 Y******2 |
3.843 |
||
方虎公路-红光后屯 C******2 |
1.021 |
||
七密公路-新华村四组 Y******2 |
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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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村五组-新华村 Y******2 |
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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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密公路-新和村 C******2 |
3.008 |
||
牧副村-方虎公路Y******2 |
3.046 |
||
新农村—方虎公路Y******2 |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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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村一组—新丰村二组C******2 |
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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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村—新林村Y******2 |
6.454 |
||
长青村-新和村二组Y******2 |
3.941 |
||
新林村-新林村一组C******2 |
1.921 |
||
方虎公路-牧副村C******2 |
1.732 |
||
兴凯湖村—兴凯湖村二组C******2 |
3.829 |
||
石嘴子村二组-石嘴子村一组C******2 |
1.553 |
||
金银库村-兴凯湖村Y******2 |
6.667 |
||
密兴公路-杨木嘴三组C******2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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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密公路-福兴村C******2 |
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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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化村-山里C******2 |
1.503 |
||
迎恩村-养殖场C******2 |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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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一镇-里仁C******2 |
2.545 |
||
吉安—山河Y******2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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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班-集贤Y******2 |
2.895 |
||
二人班乡-安太村Y******2 |
1.286 |
||
振兴-新兴Y******2 |
15.949 |
||
鸡密公路—爱国村Y******2 |
8.456 |
||
保健-庆利村C******2 |
4.158 |
||
祥升-大顶山Y******2 |
3.590 |
||
实边村-中原Y******2 |
7.449 |
||
双合村-富路三组Y******2 |
3.919 |
||
伊通五组-红旗三组C******2 |
6.674 |
||
平三公路-青年村七组C******2 |
2.357 |
||
东凯-青年村六组 C******2 |
7.658 |
||
方虎公路—太平乡Y******2 |
0.987 |
||
青松村七组-青松村十组C******2 |
6.047 |
||
新城村-新城村五组C******2 |
2.557 |
||
民政村-民政村七组C******2 |
2.871 |
||
民政村七组-青年村五组C******2 |
2.319 |
||
临湖八组-潘当公路C******2 |
1.530 |
||
勤农村七组-爱民村一组C******2 |
1.878 |
||
伊通村五组—创业村七组C******2 |
5.871 |
||
金星村-南林子C******2 |
1.148 |
||
南林子四组—育青村C******2 |
3.059 |
||
杨木村-朝阳村一组Y******2 |
2.994 |
||
白石山-南林子四组C******2 |
3.540 |
||
双合村三组—双合村C******2 |
2.563 |
||
和兴公路—三人班村七组C******2 |
4.283 |
||
兴凯村三组—兴凯村二组C******2 |
1.514 |
||
良种场-直正村九组C******2 |
0.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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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密公路-红星村C******2 |
0.975 |
||
兴凯湖—当壁镇X******2 |
10.391 |
||
光明-东风村Y******2 |
18.49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工期:15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100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①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0时00分至2025年5月2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个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管股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房山路130号
电 话:******
招 标 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房山路13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赵女士
办公电话:0451-******/******
电子邮箱:******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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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4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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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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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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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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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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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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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 计划 |
8分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8~5.6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5.6~6.4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分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4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4~17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保证施工和公路正常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17~20分。 |
||||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分 |
①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8~7.2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5分。 |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与业绩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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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
10分 |
投标人均得10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2分; ②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3分。 注: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3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
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加分条件如下: 近五年(2020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三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里程在100公里基础上,每增加15公里,加1分,最多加4分。 注:①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注:************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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