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农村农业局以牡农局函【2025】1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招标
2.2 建设规模:无新增面积,建设内容在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中。
2.3 计划工期:工期 80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竣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4 建设地点:东宁市大肚川镇和东宁镇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施工不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2.8 招标控制价为:******.19元 。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
3.4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 1 人(岗位证)、质量员 1 人(岗位证)、安全员 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xinyongfuwu/?navPage=4)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后,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路径:“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附近3年(指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y/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7.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
7.4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村局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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