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后同),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走Y字型线位,利用现状长山河,嘉海尖线、辛江塘航道建设,起点为杭平申线与长山河交叉口,终点分别为尖山码头和长山闸附近,航道全长约33.4km,其中海盐段24.9km,海宁段8.5km。
2.1.2技术标准:
(1)航道等级
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按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建设。
(2)航道尺度
航道底宽45m,弯曲半径R≥280m,水深h≥3.2m。
(3)桥梁通航净空尺度
航道通航净宽≥60.0m,通航净高≥7.0m。
其余按照JTS 180-2-2011运河通航标准等现行水运工程规范要求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设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按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完成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评价建设项目的可能性、初步确定项目工程方案、估算投资等;不含勘察、测量及其他专题),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杭平申线航道尖山支线工程项目建议书工作。
2.3服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15天内提供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稿。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之日止。
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有关工作成果。规划报告和有关工作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具体数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具有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惩戒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年6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6月25日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要求办理和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下午14时00分,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任先生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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