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安职评价(验收)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GNLSGF-FW-2025-03)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已中标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安职评价(验收)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参与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境内。
2.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工程为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项目工程安职评价(验收)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2.3 服务要求:
(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2)提出《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
3)给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价结论。
4)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
1)进行项目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2)进行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3)提出项目预期效果评价。
4)给出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结论。
5)编制《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报告》,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安全验收评价
1)定性、定量评价(符合性评价和预测型评价):
符合性评价:检查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审查、确认项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问题,检查安全对策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预测性评价:建设项目实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预测型评价等。主要包括以上内容,但不限于以上检查、评价内容。
2)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3)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4)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5)协助采购人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完成安全验收工作。
(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现场调查:建设项目概况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调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个体防护用品调查;建筑卫生学调查;辅助设施调查;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
2)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建筑卫生学检测。
3)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卫生管理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评价;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分析;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
4)提出措施建议和给出评价结论。
5)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6)协助采购人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及验收工作。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2)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处理对策情况。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3.2工作成果文件: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价报告》(备案稿)、《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评价报告》(备案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稿))为书面版8套,电子文本1套(文本使用word或excel 格式,图纸使用cad格式)。
2.4 工期要求:甲方提交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于2025年8月20日完成报告提交。具体以总承包项目部通知为准。
2.5 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2.5.1 通过自治区专家库安全相关专业类专家评审,取得专家复核意见,协助采购人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提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价报告》(备案稿)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
2.5.2 通过自治区专家库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专业类专家评审,取得专家复核意见,协助采购人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项目完成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提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病危害设施设计专篇评价报告》(备案稿)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稿)。
2.5.3 通过自治区专家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专业类专家评审,取得专家复核意见,协助采购人对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项目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提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稿)。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 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安全咨询服务。
3.1.2 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
3.1.3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前)安职评价(验收)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个,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1.4 企业资信要求:
(1******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诚意参与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6月25日~6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标段标书不收取任何标书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线上开标。
5.2 响应文件发送指定邮箱(******),需加密发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
6.2 谈判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15时30分(暂定)。
6.3谈判地点:线上谈判(会议号另行通知)。
6.4 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成交人数量:1人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薛工(商务) 胡工(技术)
电 话:******/ ******
电子邮件:******
十、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