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芦山屠宰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集团芦山屠宰场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建筑面积。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将1栋现有活禽屠宰车间改建为牛羊屠宰车间、1栋现有活禽待宰车间改建为牛羊待宰车间,并配套办公、检疫、供热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年屠宰规模为:肉牛1.2万头/年、肉羊16万只/年,取消现有活禽屠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车间地面和设备冲******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托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标准(畜类屠宰加工),TP满足《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马家吉河排入沅江。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年排放量为COD7.52t/a、氨氮1.61t/a。
******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相关环境管理责任由双方委托处置协议约定为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供热锅炉使用醇基燃料,锅炉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为SO20.04t/a、NOX0.0052t/a。
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待宰棚、屠宰车间,污染物为NH3和 H2S、臭气浓度,通过粪便及时清理、保证通风、安装喷雾喷头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车间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源于屠宰过程中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畜类、不合格畜胴体、畜类粪便、胃肠容物、边角料、检疫后废弃物及医用包******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满足《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7)相关要求;畜类粪便、胃、肠容物、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用作生物质有机肥的原料;检疫后废弃物及医用包装材料、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立即按应急预案提到的紧急处理、救援、监测方案等进行应急处理,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发生或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有效处置。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控措施,按要求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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