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桃建〔2025〕2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改扩建项目》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常德市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庄家桥村,属于扩建项目不新征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200t乳化沥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从现有工程年产沥青砼20万t、水泥稳定料26万t扩建为年产沥青砼20万t、水泥稳定料26万t、乳化沥青200t。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沥青储罐加热废气、乳化沥青搅拌及出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采用焚烧法处理,处理工艺:沥青烟气经吸风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现有工程沥青砼生产线加热炉主燃烧器燃烧装置进行焚烧,经焚烧后的沥青烟与现有工程主燃烧器产生的燃烧废气、骨料加热筛分产生的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值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常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工业炉窑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废气污染物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燃料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2)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须加强对生产设备产生的沥青烟收集,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厂界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从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作为农肥。
******居民点一侧,且设备作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强化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及矿物油、设备维修产生废油桶、废机油以及废乳化剂、废导热油等。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水处理产生的沉渣及矿物油、设备维修产生废油桶、废机油以及废乳化剂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处理全过程进行防控。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生产区、柴油储罐区、导热油储罐区及管网等设施的防渗措施。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的物质为柴油、废机油、石油沥青及柴油,主要分布于沥青储罐区、柴油储罐区、导热油储罐区及危废暂存间。企业在沥青储罐区、柴油储罐区、导热油储罐区及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设置应急事故池。项目投入运营前,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职责,合理规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及处置方法。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手续,并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