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零售与数字业务运营功能和业务融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新零售与数字业务运营功能和业务融合开发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新零售与数字业务运营功能和业务融合开发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财险公司提供新零售业务系统开发改造,并基于上述功能改造的同时进行新零售业务系统、新一代电销系统进行融合建设开发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开发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系统上线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
2.6服务地点: 北京、长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售卖
本项目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支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在工作时间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获取支持。
5.3国寿金采外网门户注册
******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需登录国寿金采外网门户申请注册。输入网址 ******/,点击【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注册指南】查看《国寿金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4时00分00秒(即投标截止时间)。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LED大屏幕,如有变更安排开标前1-2个工作日邮件通知)。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寿金采外网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
******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张楠、李菲、赵欣、夏雪
电话:010-******
电子邮件:******
******集团)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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