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鼎建[2025]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常德鼎城区高水、冲天******有限公司常德鼎城区高水、冲天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常德鼎城区高水、冲天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涉及高水、冲天湖流域石公桥镇、韩公渡镇、牛鼻滩镇、镇德桥镇,共设置生态护岸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拦截净化工程、河流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等三大工程,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生态护岸工程:高水、冲天湖流域修建3260m2生态护岸工程;(2)农业面源污染拦截净化工程:修建人工湿地约24亩,并在高水、冲天湖流域周边4个乡镇共22个机埠(含沟渠)修建约48.37km(474483.75m2)生态沟渠建设工程;(3)河流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拟开展河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共种植各类水生植物约90亩;开展高水苏家吉湖段(南岸、北岸),恢复各类水生植物约235亩。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选址符合产业布局,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现结合《报告表》受理后网上公示无反馈意见的情况,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期施工******居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不外排。清淤、弃淤疏干排水经三级沉淀后通过导流沟排入附近沟渠。
******居民区的环境影响。清除出的底泥不得暂存,应及时、集中送往弃淤场。
******居民区附近两侧设2.5m挡板,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禁止在22:00—06:00、12:00—14:30时间段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德山垃圾消纳场;干化淤泥外运至周家店取土场;对于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与打捞产生的漂浮物,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处理后定期外送综合利用。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四、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3日